清债的事需要财务做吗?-武汉君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
事后催收需要财务部负责吗?
在实际工作中,确实有很多单位,把应收账款的追讨交给财务部负责,这其实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。
除非有一些欠款与某一个销售部无关,或者属于整个公司,这样的欠款勉为其难地交给财务部负责也无可厚非。但是,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财务部都不应该成为讨债的主要负责部门。
最根本的原因是财务部与应收账款的形成没有直接关系,对客户、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、解决应收账款的方法,财务部可能都不是很了解。当然,财务部也不是最专业的。
那么企业最终的长期挂账、基本会形成坏账的欠款,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?应该怎样解决呢?
谁负责签单,谁负责讨债
应收账款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:谁负责签单,谁负责回款。同样,对于长期挂账的欠款,首先仍应该由负责此单销售的业务人员负责讨债、追收欠款。因为负责签单的第一责任人就是业务员,由业务员进行追债是理所应当的。
那么假如经常很长时间(如三五年),或者是基本确定客户已经丧失偿还能力,怎么办呢?这种情况下,应该根据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坏账处理政策来解决。
例如,坏账的一定比例(如10%)由业务员个人承担,取消该业务员的年终绩效奖金(视金额大小部分或全部取消)等,一旦各种处罚措施全部实施之后,那么此笔欠款就与业务员无关了,就转移到公司层面了。那么转移到公司层面之后,又由哪个部门负责解决,如何解决呢?
公司应收账款由法务部解决
本应由销售员负债催收的欠款,经过各种处罚转到公司层面之后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解决?法务部。
法务部的解决方式更多地从法律层面进行,如发律师函、与客户沟通协商、收集相关证据、提起法律诉讼等。
对于法务部进行坏账诉讼,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必须有激励措施,即如果法务通过各种努力能够收回全部或一部分欠款,必须有相应的提成或其他奖励,否则通过法务部解决的效果会大打折扣。
在现实中,很多坏账即使通过法律诉讼胜诉之后,客户仍无法还清欠款,因为有些客户确实已经濒临破产,丧失偿债能力,也没有足够可变现的资产。那这种情况下,企业又该怎么办呢?